✿深圳从2012年起实施“儿童健康成长计划”,对符合条件的3-6岁在园儿童提供“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

  本学年第一次网上申请时间为:9月23日9:00至10月11日18:00。

  本学年第二次网上申请时间为:10月21日9:00至11月1日18:00。

  2.非深户籍儿童监护人其中一方持有深圳市居住证(确保2019年9月-12月期间有效);(含港澳籍)

  3.在园儿童父母为非深户籍高层次人才或现役军官,且持有政府部门或部队出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非深户、港澳籍在园儿童家长为非深户的,请及时办理具有使用功能的深圳市居住证,如果已办理的,请及时签注,确保居住证在2019年9月-12月期间有效。

  ✿其中,1300元(每学期650元)用于退还或抵扣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在园儿童缴纳的部分保教费,剩余200元由幼儿园统一组织在园儿童免费体检及购买儿童读物等。

  按月缴纳保教费的在园儿童,从收到补贴经费的下个月起抵扣应缴保教费,三个月内抵扣完毕;

  直接输入网址用google浏览器或者360急速模式),打开“深圳市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点击进入“在园儿童信息管理系统”(家长登录口)。

  1、【首选推荐方式】:家长可使用微信扫描登录页面左下角二维码,通过微信绑定儿童证件号码和“预留的手机号码”,自助重置密码。

  2、家长可联系幼儿园信息管理员进行密码重置,重置后的密码是儿童证件号码的后六位(如果最后六位中包含字母的,重置密码后首次登录时请输入大写字母)。

  4、如以上方式都无法解决,家长可拨打市、区教育行政部门的儿童成长补贴申报热线电线

  所有信息填写完毕,请点击[保存学籍信息]按钮进行保存。符合补贴资格的儿童点击[申请补贴]按钮提交补贴申请,提交后将不能修改信息。(注:如不点击[申请补贴]按钮,将自动视为放弃申请)。

  点击[保存学籍信息]按钮保存信息后,点击[申请补贴]按钮,再次提交补贴申请。提交后将不能随意修改(注:如不点击[申请补贴]按钮,将自动视为放弃补贴申请)。

  点击〔核验结果〕按键,查看未通过核验的项目和原因。已重新办理相关证件和证明材料的,补充填写新的相关信息。点击[保存学籍信息]按钮保存信息后,点击[申请补贴]按钮,再次提交补贴申请。提交后将不能随意修改(注:如不点击[申请补贴]按钮,将自动视为放弃补贴申请)。

  监护人手机号:此处填写的手机号将与本系统登录密码绑定,可用于找回密码,信息重要,请正确填写常用手机号。户籍属性:深圳户籍在园儿童请选择“深户”,大陆地区非深户籍在园儿童请选择“非深户”,台湾、港澳及境外身份在园儿童请选择相应项。

  监护人包括在园儿童的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请填写监护人姓名、户籍、证件类型和证件号码,以及监护人与在园儿童的关系。

  监护人持有本市公安部门核发的深圳市居住证(新版),请在“是否办理深圳市居住证”选项中勾选“是”,如果勾选“否”,将不能申请健康补贴。港、澳籍儿童父母为港澳籍,且无法办理深圳市居住证的,将不能申请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

  家长提交补贴申请后,幼儿园将会统一为每一位提交补贴申请的在园儿童打印《深圳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申请表》,请儿童家长签字确认,如发现信息有误需修改的,幼儿园可点击[初审不通过]按钮,退回给家长后要在申报截止日前尽快重新填报并提交补贴申请。确认无误后,幼儿园对监护人所填信息进行初审上报。4

  家长在幼儿园查看核验结果,也可登录“深圳市学前教育信息管理系统”,点击“在园儿童信息管理系统”,点击[核验结果]按钮查看核验结果。

  第一次电子信息核验时间为10月14日至18日,10月18日前出具核验结果;第二次电子信息核验时间为11月4日至8日,11月8日前出具核验结果。

  在园儿童监护人对公布的核验结果存疑的,可准备相关证明材料交所在幼儿园(幼儿园验原件,留存复印件盖章)提出申请,由各区结合实际进行处理。

  补贴经费直接拨付给幼儿园,由幼儿园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向儿童家长发放保教费补贴1300元/人和体检费(小班185元/人,中大班125元/人),剩余经费按要求用于购买儿童读物或教玩具,开展全园教育教学活动。6

  ✿补贴经费各区一般于每年春季(3-4月份)开学后采取一学年一次性发放的方式直接拨付给幼儿园,由幼儿园按规定分类使用:✿一是退还或抵扣符合补贴申领条件的在园儿童缴交的部分保教费;

  ✿三是剩余经费用于购买儿童读物或玩教具,开展全园教育教学活动。在园儿童监护人收到保教费或体检费退款后,需在本园《深圳在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签领名册表》上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