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出家庭教育指导令让家长依法带娃,丰富形式打通农村家庭教育“最后一公里”,全方位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大格局……自2021年成为全省第一批加挂少年法庭牌匾的人民法庭以来,赫山区人民法院沧水铺人民法庭积极探索“法治+家庭教育”的工作模式,打造集普法教育、法治关护、心理关爱为一体的司法保护格局,曾被评为全省法院少年法庭工作先进集体、“维护青少年权益岗”创建单位。

  “前不久我们就发出了家庭教育指导令。”5月31日,承办法官李艳阳说起了一份家庭教育指导令背后的故事。

  4月初,在一次进社区走访时,一位女孩悄悄告诉李艳阳,有同学在网上造谣诽谤她与男生有不正当关系,而父母平时忙着做生意很少顾及她,即便告诉父母也只会受到指责,所以心里很难受,不愿意去上学了。

  了解情况后,李艳阳当即对小女孩进行了初步的心理安慰和疏导,并和家长进行了深层次交流,发出了一份家庭教育指导令,要求家长多关注孩子身心健康,与学校老师多联系、多沟通,并和家长到学校了解了情况,建议校方关注跟进女孩的状况。20多天后进行回访时,校方及家长均表示女孩的情绪已经稳定,目前与同学相处融洽,状态转好,不需要再进行专业的心理疏导。

  一份家庭教育指导令背后,是少年法庭积极探索保护未成年人行之有效好机制的生动实践。为更好地落实家庭教育促进法,少年法庭设立了家庭教育指导站,建立了维护妇女儿童权益的联动工作机制,并召开联席会议,设立少年法庭心理辅导室,联手对案件审理过程中发现的心理问题进行疏导,通过制发家庭教育指导令、开设家长课堂、线上与线下释法说理等多种形式,对未成年人的家长开展家庭教育指导工作,帮助和引导广大父母正确履行家庭教育职责,为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创造良好的生活成长环境。

  在农村地区,家长对家庭教育及相关法律认识不到位、“养而不教”等问题较为突出。基层人民法庭如何做好家庭教育法治宣传?这是庭长孙黎丽等法官们在办案中不断思考和探索的问题。

  在审理一起变更抚养关系纠纷案件中,承办法官伍敏菁原本信心满满。因案情看似并不复杂,原被告离异后,因被告常年不履行抚养职责,原告起诉要求变更小孩抚养权,由被告支付抚养费。然而在她拨通被告电话时,被告不仅不愿意接收相关应诉文书,甚至情绪激动拒绝沟通。

  眼看案件毫无进展,伍敏菁和孙黎丽交换意见。孙黎丽在初步了解相关情况后,建议到当地开展巡回审判,联合村民委员会化解当事人的矛盾。

  于是,一次巡回审判在鱼形山村如期开展。伍敏菁邀请该村委会综治中心主任、妇女主任参与。一开始,双方情绪激动。村干部见状,连忙与原告、被告交流,做双方的工作。伍敏菁也当场宣讲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社会教育三者的重要性,以及失职监管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在大家共同努力下,双方都意识到自己的问题,表示愿意改正,为孩子营造健康的成长环境,并就孩子抚养问题达成了一致意见,案结事了。

  少年法庭成立以来,孙黎丽带领法官们多次下沉到基层,开展形式多样的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想方设法丰富宣传教育形式,推动预防性侵未成年人犯罪工作的重心向基层延伸,补齐乡村家庭教育短板,为未成年人成长营造良好的家庭氛围。

  夜幕降临,赫山区赫山街道东风岭社区粮食局老家属院里亮起盏盏灯火,少年法庭两名干警加入街道志愿者的“敲门行动”,为这里的居民开展“利剑护蕾·雷霆行动”未成年人保护普法宣传和安全教育。“校园生活并不是绝对安全无虞的,也可能产生一些隐蔽的问题。”干警拿出随身携带的《未成年人保护法》漫画手册、《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手册等普法宣传资料,走进一扇扇门,绘声绘色讲解起来。

  赫山街道利用每周二进社区、楼栋、特殊家庭、门店等场所开展“敲门行动”。少年法庭以此为契机和街道联动,联合民政、妇联等部门,以“法治+家庭教育”的模式,从源头上降低少年犯罪的可能性,对重点人群有针对性地加强家庭教育指导服务。

  同时,法庭还向区教育局推荐9名员额法官担任区内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在特殊时间节点,结合儿童和青少年心理、生理、认知特点,进校园、到社区开展有关未成年人权益保护的主题授课,全方位构建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大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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