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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升儿童健康水平,促进儿童早期发展,加强婴幼儿养育照护指导,强化医疗机构通过养育风险筛查与咨询指导、父母课堂、亲子活动、随访等形式,指导家庭养育人掌握科学育儿理念和知识,提高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能力和水平,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3岁以下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主要由3个部分和4个附件组成。一是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的重要意义。二是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的基本理念。包括重视婴幼儿早期全面发展、遵循儿童生长发育规律和特点、给予儿童恰当积极的回应、培养儿童自主和自我调节能力、注重亲子陪伴和交流玩耍、将早期学习融入养育照护全过程、努力创建良好的家庭环境、认线个方面。三是婴幼儿健康养育照护咨询指导内容,包括生长发育监测、营养与喂养、交流与玩耍、生活照护指导、伤害预防、常见健康问题的防控及照护等6个方面。

  共有4个附件。一是0~3岁儿童生长发育监测图;二是儿童心理行为发育问题预警征象筛查表;三是6~24月龄婴幼儿辅食添加要点;四是婴幼儿亲子交流与玩耍要点。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15号),建设一支品德高尚、富有爱心、敬业奉献、素质优良的托育服务队伍,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托育从业人员职业行为准则(试行)》(以下简称“准则”)。

  国家卫健委制定《准则》,旨在进一步增强托育从业人员的责任感、使命感和荣誉感,规范职业行为。

  其中,《准则》指出:依法依规开展托育服务,培养婴幼儿良好品行和习惯,不得传播有损婴幼儿健康成长的不良文化,不得忽视、歧视、侮辱、虐待婴幼儿……

  日前,上海市正式印发了《关于加强本事社区托育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明确将以“宝宝屋”发展社区托育服务。本意见自2022年11月30日起正式施行。

  未来,“宝宝屋”每年为每个有需求的1-3岁幼儿提供不少于12次的免费照护服务。

  开展照护服务时,人均使用面积应不低于3㎡,每班不应超过20人。有条件的“宝宝屋”可设置户外活动场地。“宝宝屋”应按照《上海市托育机构一日活动方案》的相关要求开展托育服务。

  各区、各街镇要利用现有资金渠道和政策渠道统筹资源加大投入支持“宝宝屋”建设,探索通过购买服务、委托经营等方式,引入社会力量运营管理“宝宝屋”。向幼儿家庭收取的费用应专门用于“宝宝屋”运营开支。

  近日,广东省教育厅、省发改委、省财政厅、省自然资源厅、省住建厅、省卫健委联合发布了《广东省加强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并作出解读。

  其中提到,各地在保障适龄儿童幼儿园学位供给基础上,可适当增加用地面积建设幼儿园托班,用于招收2至3岁的幼儿。《意见》从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近日,陕西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陕西省水利厅制定印发了《陕西省城镇供水价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以下简称《实施细则》)。《实施细则》共分七章三十八条,于2022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在关于对城镇供水价格进行分类细化内容部分,《实施细则》从支持普惠性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和社会办医健康规范发展出发,将幼儿园、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教学和幼儿、婴幼儿生活用水,以及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在社区提供康复、护理服务机构用水等,按照居民生活类用水价格执行。

  日前,青岛市发展改革委等20部门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方案》,出台包括房租减免、税费减免、社会保险支持、金融支持等6方面,26条措施,为养老托育服务业送来“及时雨”,为发展注入“强心剂”,切实帮扶养老托育服务行业渡过难关、恢复发展。

  《实施方案》重点从“减、加、缓、扶”四个方面解决养老托育服务机构最关心、行业最亟须的问题,通过“真金白银”的政策包,促进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

  近日,合肥市发改委发布《关于合肥市托育服务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提出,公办和非营利性托育服务机构托育费标准应坚持公益普惠、成本补偿和非营利原则。其中:

  公办托育服务机构全日托托育费(不含伙食费,下同)最高每生每月1400元,自收自支公办幼儿园全日托托育费最高每生每月1600元。独立托育服务机构可上浮不超过20%;

  非营利性民办幼儿园全日托托育费最高每生每月1800元,独立托育服务机构可上浮不超过20%。

  对于实行半日托管理的托育服务机构收费标准,按全日托相应标准的60%计算;

  12月3日,广州市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广州市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天河区的相关负责同志通报广州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相关情况。

  广州市教育局副局长、新闻发言人陈学明表示,根据当前广州疫情防控形势,经综合研判,报市疫情防控指挥办同意,现就全市下一阶段教育教学工作作出如下安排:

  全市中小学(高三除外)暂不恢复线下教学,继续开展线上教学,幼儿园暂缓返园。

  后续相关安排,广州市和各区将在卫健、疾控部门的专业指导下科学研判,精准调整,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广州市卫生健康委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张屹表示,本轮疫情至今,广州累计报告本土感染者16.71万例,其中3岁以下婴幼儿1736例,占比1.04%,均为无症状或轻型患者。

  张屹指出,国内外大量数据显示,从症状上看,儿童感染奥密克戎后的临床症状更轻、病程更短,发生肺炎、发展为重症的比例较成人更低;从感染途径上看,90%的儿童感染者通过家庭聚集感染。

  近日,中国人寿财险广西分公司向自治区卫生健康委交付广西托育机构责任保险项目保单,标志着全国首创托育机构责任保险项目在广西正式落地。该项目将为全区近400家托育机构提供累计限额超100亿元保险保障,保障内容涉及托育机构对被照护对象、三者、雇员责任风险保障,以及托育机构财产损失和营业中断损失风险保障。

  2022年5月9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广西监督局联合印发《广西托育机构责任保险实施方案》,通过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解决保费来源,并采取全区统一公开招标、统一投保的形式,确保全区备案的托育机构得到统一标准的高质量保险保障服务。

  据了解,广西率先在全国推行统一采购的托育机构责任保险项目。本次保险承保项目设置“4项基本保障+10项附加保障+3项创新保障”,为被照护对象、机构雇员、第三方人员提供园内、外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同时,为托育机构提供全方位的防灾防损培训服务,涵盖机构消防安全、食品安全、生活环节照护安全、心理健康、婴幼儿保育保健、机构安全管理等培训课程。

  今年起,上海试点探索社区托育服务,打造“15分钟托育服务圈”, 解决3周岁以下幼儿的临时托育难题。

  目前,多个辖区内都开设了社区“宝宝屋”。 据介绍,奉贤区的首家 “宝宝屋”自今年10月底运营至今,已经接待了200人次,社区里的孩子每年可享受12次免费托育服务。

  根据规划,“十四五”期间,“宝宝屋”在上海全市范围覆盖率将达到85%,中心城区街镇覆盖率达100%。

  为进一步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满足广大群众“幼有所育”的需求,助力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南安市新建9家托育机构获得省、市两级托育普惠项目试点单位,并纳入2022年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

  其中,5家获评省级托育普惠项目试点,每家试点财政补助56万元;1家获评省发改委预算内投资托育普惠项目试点,每家试点补助100万元;3家获评泉州市级托育普惠项目试点,每家试点财政补助50万元。

  2022年,苏州将新增普惠性托育机构列为市实事项目,今年苏州新增普惠性托育机构77家,已经提前完成全年目标。

  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普惠性托育机构123家,可提供普惠性托位7500个,基本实现“一街道一乡镇一普惠”。

  根据《关于印发阜阳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机构创建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经机构申报、县市区初审推荐,市级审核等程序,阜阳市卫健委对安徽省爱卡婴幼儿照护服务有限公司等10家托育机构拟命名为阜阳市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机构”。

  截至目前,渭南全市托育机构已登记注册76家,成功备案38家,建立全市托育机构托位台账,共登记托位12702个,实收婴幼儿7890人,服务范围有全日托、半日托、计时托、早教等,确认省级托育试点机构36家,认定普惠托育机构34家。全市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位列全省第一方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