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认为凡是大案要案,我们的社会有必要对他们进行更客观、更全面的心理分析,并建立相关的研究档案。在判决的时候都应该附上一份犯罪心理分析报告。这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益于社会、有益于教育、有益于法律的启示!”

  多年来,李玫瑾凭借犯罪心理画像技术,在众多案件中协助警方,对侦查人员迅速破案起到了关键作用。

  在即将召开的十八大党代会中,著名犯罪心理学家、中国人民公安大学犯罪学系心理学教研室教授李玫瑾以学者身份当选为十八大代表。这样的荣誉对她而言是个惊喜。在她看来,能够以一名大学普通教师的身份当选为代表也正体现了党在代表队伍中充实学者型代表的一个趋势。

  30年前,李玫瑾首次与犯罪心理画像工作结下不解之缘,根据一起凶杀案现场遗留的蛛丝马迹,她成功推测了案犯的性别、年龄和职业,从此开启了中国犯罪心理画像研究工作的先河。

  多年来,李玫瑾凭借犯罪心理画像技术,在众多案件中协助警方缩小了侦查范围,对侦查人员迅速破案起到了关键作用。于是,在民警眼中,李玫瑾成了不折不扣的探案专家。与此同时,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学生眼中,她也是一位坚守在平凡教师岗位上的好老师——今年6月,李玫瑾又送走了一届毕业生,学生们为她奉上了一本名为《采芝集》的画册,纪念她从教30周年。

  说到犯罪心理画像,看过美剧《Criminal Minds》(犯罪心理)的人们对这个职业一定有所了解,剧中智商超高的天才博士瑞德在每次案发后“喋喋不休”地分析犯罪嫌疑人可能具备的特征。现实中,李玫瑾的工作便是如此。

  “这个人动辄杀害全家,不留活口,一定与家庭生活隔绝已久;下手那么凶残,一定有犯罪前科……”这是李玫瑾对2003年流窜四省疯狂作案26起、杀死67人的犯罪嫌疑人杨新海的一次犯罪心理画像,一步步将犯罪嫌疑人的特征范围缩小,最终警方将嫌疑人排查出来。经证实,嫌疑人的真实情况与她的分析基本一致。

  李玫瑾对案件缜密而精确的分析让很多人为之叹服,也正是由于她的出色表现,犯罪心理画像这一专业化的行当开始为人们所熟知,而李玫瑾也被大家冠以“中国心理画像第一人”的称号。

  而事实上,在此之前,中国的警察序列里,并没有独立的部门从事这项工作,甚至学院里从事这项研究的人也很少。

  1982年1月,李玫瑾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哲学系,她是我国恢复高考制度后的第一届大学生。在那个人才短缺的年代,李玫瑾的优异成绩引起了学校的注意,希望她能够留校任教,但是她拒绝了。“学校里到处都是自己的老师,留在这儿,自己很难放开手脚做点想做的事,还不如到外面闯一闯更好。”没想到,这一闯,倒真闯出了名堂。

  同年,李玫瑾来到当时的中央人民公安学院(今公安大学)。新的环境虽然令她摆脱了当初心理上的束缚,但新的问题又迎面而来。“当时学校的哲学专业老师已有十几个,领导让我去刑侦教研室。”这样的安排让李玫瑾感到有些慌张,“刑侦对我来说太陌生了!”不久,领导又告诉她,学校准备开设“犯罪心理学”课程,而哲学系毕业的李玫瑾曾学过心理学,这一点上她是不二人选。

  那时,“犯罪心理学”这个学科在我国几乎是个空白,只有中国政法大学的罗大华教授和华东政法学院、北京市公安局的一些同志较早地开展了这方面的研究。从此,李玫瑾便走上了犯罪心理学的“创业”之路。为了能对刑事侦查的各门课程有一个初步的了解,她在刑侦教研室帮助其他老师抄讲稿、校对讲义。与此同时,她还一边到中国政法大学、人民大学等院校去学习有关专业知识,一边到基层公安机关实习。

  直至1986年年初,公安大学的第一个犯罪心理学班开课了。前来学习的大多是有5年以上公安工作经历的民警和警校的老师,他们的年龄几乎都比李玫瑾大,但这些学员对待学习的刻苦精神让讲课的她颇为感动和震撼。而这些“大”学生们对台上年轻老师的理解、尊重和鼓励更为她从事犯罪心理学教学与研究增添了自信心。

  其中,令李玫瑾印象最为深刻的就是在北京市公安局西城分局实习的经历。李玫瑾跟着老刑警去商场抓扒手,老刑警一边带着她在商场里抓贼,一边告诉她,扒手是什么心理,有何种表情、眼神、走路姿势……李玫瑾忽然觉得研究犯罪心理学真是很有意思,从此便下定决心要好好研究这门学术。

  李玫瑾的办公桌上放着一些信件,它们有的来自刑警队,有的来自她的警官学生,“我的研究离不开案子”。李玫瑾第一次涉猎犯罪人的心理“画像”是在1992年。

  那年,她来到山东省青岛市公安局挂职锻炼。当时听同事讲,青岛海滩边连续发生抢劫强奸杀人案,作案手法十分残忍。警方认为,作案者可能是两个人。而李玫瑾听了案情介绍后,根据自己对犯罪心理的了解,认为“这应是一人所为,且此人有变态心理,是个有文化的人……”后来,民警们在一次海边清查时将此人抓获,其人员特征与李玫瑾的判断非常吻合。

  就是这次心理分析,给了李玫瑾一个启示,犯罪心理的研究可以有助于案件的侦破。“给嫌疑人的心理画像仅仅是犯罪心理学的作用之一。”李玫瑾说,犯罪心理学研究包括三个方面:侦查时,通过各种信息对犯罪嫌疑人进行“心理画像”,帮助侦查员确定侦查方向;预审时,通过问卷等方式分析犯罪嫌疑人的心理,以便确定其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对已决犯的心理进行研究,可以探究犯罪的社会原因,最终从犯罪预防方面提出警示。

  谈到犯罪心理研究这一庞大的工作,李玫瑾在一次采访中发出感慨,在一些国家,有些死刑犯即使判决死刑,其行刑仍会搁置一段时间,允许犯罪心理学家去接触他、研究他。上世纪50年代,全美国有许多悬而未破的命案,为了提高侦破率,美国联邦调查局的一些警官认为,需首先研究一下这类杀人案件的心理。于是他们申请了一个项目:有计划地、系统地对在押系列杀人犯进行调查,有时案子从审到执行要拖十几年。后来,联邦调查局在这个调研的基础上,成立了行为科学部,专门研究犯罪人的行为规律。但是在中国,犯罪心理学研究最缺乏的就是可供研究的案例。破案单位在破案之后很快将罪犯处决了,使研究人员失去了最好的“临床”研究机会。因此,至今我们在这方面还要借鉴国外的经验。“其实,犯罪人到了最后时刻自己也在总结,这个时候他会无话不谈,他谈出的东西,会比我们忙忙碌碌的人悟出的东西要真!”

  “我认为,我们的社会有必要对他们进行更客观、更全面的心理分析,并建立相关的研究档案。”李玫瑾说,“我有个建议,凡是轰动全国的大案要案,在判决的时候都应该附上一份犯罪心理分析报告。这样做,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益于社会、有益于教育、有益于法律的启示!”

  随着与犯罪人员接触机会的增多,李玫瑾对这项工作的研究越来越深入,这个过程也让她有了强烈的感受:如果一些人能够早些得到社会的某种干预,他们或许可以远离犯罪的深渊。比如的案件,如果我们能够对长时间脱离家庭、居住在学校却又将面临种种人生问题,诸如恋爱、就业、人际冲突等问题的大学生予以更多的关心和指导,这类案件可能就能够避免;而罪犯邱兴华,如果能够在经济上获得帮助,也就不会把全部希望寄托在去道观“挪碑”,更不会因与道长发生冲突导致杀人犯罪了。

  “孩子们缺少死亡教育,所以他们对生命没有敬畏。”李玫瑾说,在给他姐姐的录音中说“其实人生的意义在于人间有真情”,正是在逃亡中他产生了对生命的敬畏。“正是这句话惊醒了我,原来孩子们不明白生命的意义,对人生更没有过质问。”

  质问“人生”的第一步,就要质问“人”是什么。每年研究生开课,她都要拿出一节课的时间让学生们探讨“人性”:人性是善的还是恶的?在什么情况下人性是善的?人生又是什么?从犯罪心理学的专业角度,李玫瑾希望学生有自己严肃的思考。

  当教师是李玫瑾最初的梦想,做犯罪心理研究对李玫瑾而言也是在履行一种神圣的社会责任。近十年来,她先后出版了《犯罪心理学》教材和《犯罪心理研究》学术专著,翻译出版了《犯罪心理画像》《地理学的犯罪心理画像》两部专著。对待学术,李玫瑾一向严谨,这种态度也让她在当选为十八大学者代表后对自己提出了要求,“我对党的忠诚和热爱是不会改变的,也会寻找更多的机会为党做一些事情,从自己职业的角度、研究的角度以及对国家和人民有利的角度参与党的议事,提出自己的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