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 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将发展养老金融列入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任务。2023年10月召开的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将养老金融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金融五篇大文章之一。2024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发展银发经济增进老年人福祉的意见》指出,金融机构要加大对养老服务设施、银发经济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2024年3月,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在全国实施个人养老金制度”。这些,一方面说明了加快发展中国养老金融的紧迫性和必要性,另一方面也标志着中国养老金融迎来了历史性发展机遇,进入了新的发展阶段。养老金融是金融融入养老领域所形成的相关服务和金融产品的总和。发展养老金融是有效增加养老服务供给、提高养老保障水平、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重要举措。然而,养老金融对于中国国民来讲,是一个新事物,特别是在中国人口的“未富先老”“未备先老”问题突出、国民养老储备意识较弱、金融素养整体偏低的背景下,需要科学把握养老金融的生成逻辑、本质特征和发展策略,这对于推进养老金融快速、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人口老龄化是促进养老金融发展的根本动力。在人口老龄化背景下,以家庭代际交换为核心的传统养老模式已不能满足日益上涨的养老需求。养老问题上升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亟须以更多养老资产投入、多层次养老保障体系建设、多样化养老产业发展加以积极应对,更好保障老年人的生活需要,缓解社会养老压力。中国人口老龄化具有速度快、规模大、“未富先老”“未备先老”、高龄化等特征,这要求我们必须全面认识并正确看待这一新形势、新挑战,大力推进养老领域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发展养老金融事业,借助金融工具、金融优势等促进养老体系整体提质增效,构建与人口老龄化、多样化养老需求相适应的新型养老金融体系。

  人口老龄化给养老金体系带来了巨大冲击,它无论是采取现收现付制或完全积累制模式,还是两种制度模式的结合,都将难以维持养老金的长期“供需平衡”。特别是在中国人口老龄化严重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情况下,更需要构建多层次养老金体系,如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业)年金、个人养老金。目前随着个人养老金制度在全国全面实施,中国多层次养老金体系逐步健全。但该体系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保障老年人的生活需要方面要充分发挥重要作用,还需要基于健全的制度体系大力发展养老金融,尤其是对第二、三支柱养老金,通过养老金多元化投资实现养老金积累从存量向增量转变,更好地适应老年人规模、多样化养老需求不断上涨的人口发展形势。

  金融是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基础保障。面对人口老龄化挑战,金融市场的发展显得尤为重要。一方面,在养老领域,需要发展多样化固定收益型、个税递延型、商业养老金、个人账户型等养老金融产品,以满足不同年龄段、不同群体的养老需求;另一方面,推动社会化养老服务、养老产业发展,也需要金融大力支持,构建一个覆盖“财富、健康、医养、康养”的服务闭环,为社会养老生活提供更为丰富、适配、精准的养老产品和养老服务,更好适应跨生命周期的财富规划和多维度的养老需求。此外,作为基础性制度安排,面对人口老龄化,金融体系也需要自觉调整和优化,促进金融发展与老龄社会相协调,最大限度地实现金融发展的多重价值。

  谋取营利收益是养老金融的重要特征。无论是养老保险金进入资本市场进行投资运营,还是金融资金融入养老设施建设以及养老服务、养老产业发展,都是以实现养老金保值增值及在时间、空间上实现养老金、养老财富储备最优化配置的金融活动,这是养老金融形成并体系化发展的前提条件、首要目标和直接动力。因此,无论在金融理论上,还是在政府金融统计与监管上,还是在各类金融机构如银行、保险、基金、资产管理或信托投资公司的实际业务中,养老金融都具有金融属性,属于金融范畴,是金融市场的有机构成部分和重要变量。从这个意义上讲,养老金融体系建设及其发展需要遵循金融市场规律,凭借可观的预期收益吸引相关主体积极参与。

  养老金融又属于社会建设领域中的金融,具有强烈的民生保障诉求。在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保障老年人的生活需要,提升老年人的生活品质,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日益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中的重大社会问题,关乎每个社会群体、家庭乃至个人的切身利益。从此意义上讲,养老金融又具有社会政策性质,提供的产品、服务在一定程度上也具有公共物品的特性,如非竞争性、非排他性等,通过养老金的多元投资运营、养老服务与养老产业发展来保障提升老年人的生活质量。因此,作为公共物品供给的政府主体,要在养老金融发展中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不仅为其提供健全的制度、投入、服务等保障,还要履行好托底保障责任。

  发展壮大养老金融,既需要来自不同地区、行业、收入档次、年龄段等各类社会群众的积极参与,也需要拥有不同资产规模、发展阶段、服务水平等的养老机构、金融机构、养老产业组织、社会组织等的广泛、深入融入,形成促进养老金融发展的系统合力。换言之,养老金融政策体系对目标群体的家庭情况、财富状况、投资风险偏好、可承受能力等,要具有普遍适应性、开放性和整体包容性,这使得各类参与主体在养老金融体系中都能够寻求到适宜的投资机会、定位投资目标和获得理想收益价值。否则,养老金融将难以维持长期、稳定和持续发展动力、活力。当前个人养老金发展虽然取得初步成效,但总体规模增长缓慢、推进乏力,与其普惠性不足有直接关系。

  养老金融是民生金融。各种社会主体参与养老金融活动,最终都是为了保障社会成员的养老生活。特别是对社会成员来讲,他们参与养老金融活动的数量和质量与未来自己的养老保障能力、生活水平等紧密相关。因此,确保养老金融的长期安全至关重要,甚至重于收益要求。因为社会成员退休以后,多数不再工作,除了养老金、养老储备投资收益及子女经济支持之外,几乎没有其他收入,抗生活风险的能力较低,如果养老金融出现问题,极有可能会导致一些老年人的生活水平下降,甚至“老无所养”。因此,推动养老金融体系化、高质量发展需要将长期安全这个要求置于根本地位,尤其是在金融市场不完善、国民金融素养偏低的情况下,更需要做好系统性和前瞻性保障。

  一是加强养老金融体系建设。一方面,以“账户制”为基础,加大财税等政策支持,壮大各支柱养老金的参保规模和资金规模,促进各个支柱养老金协调发展,改变养老金体系“一大二弱三空”的现状,进一步夯实养老金融发展的资金基础;另一方面,健全投资体制、机制,大力拓展投资领域、丰富投资方式、扩大投资规模,实现各个支柱养老金投资多元化发展。二是加强养老服务、养老产业金融体系建设。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做好顶层设计,加强政策引导、健全机制保障,推动各类金融机构以多种层次、多样模式投资养老服务、养老产业,做大做强“银发经济”,进一步扩大养老产品和服务供给。三是在政府层面成立专门机构,协调、推进养老金融发展事宜,为养老金融发展提供帮助,确保各项政策及时有效落实。

  面向多样化养老需求,引导养老金管理与投资机构、金融机构、养老机构等创新、优化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如针对不同年龄段、收入水平、投资风险偏好等的群众及其老年人,设计简单、透明、通俗、实用的养老金融产品,如商业型、储蓄型、保本分红等养老保险,进一步扩大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的自由选择空间;大力扩展企业、职业年金的投资领域、投资工具、投资形式、投资规模等。同时,针对部分群众及老年人对金融信息、理财知识等不足问题,在金融机构内部设立专门部门,为他们提供资金管理、产品推介、投资咨询、投资方案设计等针对性服务,确保群众及老年人的财富能保值增值,防止因物价、市场等波动风险造成财富贬值。此外,利用大数据技术挖掘群众及老年人的业务需求,研发并承接其退休后所需求的养老金融产品。

  社会消费能力的大小是决定养老金融发展的关键因素。针对目前大多数国民整体收入水平不高、养老金融“有效需求”不足的现状,尤其是农民、中低收入群体、社会救助对象等,深入推进共同富裕建设,强化公平机制在收入分配各个环节的调节力度,利用财政、金融、税收、社保等综合政策,促进国民财富不断向这些群体转移,进一步增加他们的养老财富储备,增强老年人对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的消费意愿、消费支付能力。同时,面向社会,广泛开展有效、有吸引力的养老金融政策宣传教育,加强养老规划引导,进一步增强他们的养老储备意识,提升他们的养老金融素养,壮大养老金融的有效需求规模,激发他们参与养老金融活动、购买养老金融产品和服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整体提升养老金融的社会消费能力。

  面向多层次多样化养老需求,明确以医养康养为核心的养老服务、养老产业发展目标,制定以“分层分类、普惠包容、提质增效”为特点的养老服务、养老产业金融融资政策,赋予各类养老机构、养老产业组织等更加公平、灵活、便捷的金融融资政策支持,进一步扩大它们的融资空间、融资渠道,提高它们的融资能力和水平,促进养老服务、养老产业在不同地域、不同群体之间“充分、均衡、协调、有序”发展。同时,针对养老服务、养老产业发展的特殊性,从政府部门到金融机构,需要做好融资安全的多层次保障,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进一步降低养老服务、养老产业融资的市场风险。此外,对投资者,也要做好心理上的投资理念建设,在强化“为老服务、奉献社会”的社会责任之时,积极加强正面预期引导,使他们树立正确价值投资理念,坚持用时间换取盈利空间,确保养老投资平稳发展。

  完善有效的监管体系是养老金融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基本条件。加强养老金融监管,一方面,需要加快养老金融立法,进一步系统化规范、细则,创新优化监管手段、监管方式,构建能够有效应对各种涉老金融风险的预警机制;另一方面,建立横向协调、纵向一体的管理机制,压实各部门、各环节主体责任,形成各司其职、上下联动、有序有效的监管局面,切实强化提升监管能力。同时,加大养老金融执法力度,监管部门“亮出牙齿”,开展“长牙带刺”“有棱有角”的监管,进一步织密“早识别、早预警、早发现、早处置”的防范网,切实堵死涉老金融漏洞、陷阱,严防养老金融变为诈骗坑老。此外,加强社会监督,建立信息披露、举报、社会监督员等制度,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营造养老金融高效健康发展的社会环境。

  发展新质生产力是促进养老要素与金融优势创新性融合,实现养老金融体系整体性优化、协调、提质、增效的重要举措。从养老金金融来讲,养老金管理与投资机构、金融机构等需要将互联网、信息科技、人工智能、区块链、5G技术等现代科技全面、系统地融入养老金管理与投资,以提升在基金管理、投资模式选择、投资偏好预判、投资收益分析、投资运营监管及相关服务等方面的科学性、精准性和时效性。从养老服务金融来讲,养老机构须积极利用现代科技全面把握老年人的个体特点、生活习惯、兴趣偏好、养老需求等基础信息,建立企业级集成数据平台,打造集生活照料、医疗保健、康复诊疗及休闲养生等功能于一体的医养康养服务模式,搭建全程智能、实时反馈、持续调整、自我优化的养老服务平台。从养老产业金融来讲,养老产业组织、金融机构需利用现代科技优化融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率,确保融资安全等。

  养老金融是人类社会现代化发展的产物。作为社会结构中的重要变量,随着经济发展、社会进步以及人民群众的需求不断上涨,养老金融的理论内涵与逻辑意蕴也将变得更为丰富而深刻。特别是在老龄社会形态下,面对人口老龄化挑战,更需要我们从理论上深刻把握养老金融的精髓要义、逻辑脉络和框架结构,唯有如此,才能够从政策、制度和机制上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养老金融体系,强化提升养老金融的综合功能,提高养老金融运行的整体质效,充分发挥养老金融对养老保障、经济发展、社会治理等的多重价值。

  (作者为山东社会科学院人口与社会发展研究院副研究员,山东省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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