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佳蔚网友,您好。现回复如下:《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2021年12月3日湖南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第十六条规定:“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的夫妻,在子女三周岁以内,夫妻双方每年均可享受十天育儿假。产假、护理假和育儿假视为出勤。”感谢您的留言,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