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构建和谐的亲子关系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一些家长希望和孩子建立起朋友般的亲子关系,但也有人担心这会导致孩子变得没大没小、懒散难教。

  父母的职责包含了“教”和“养”,这就需要父母在孩子年龄小的时候树立起权威,有原则地守护孩子,做好孩子的引路人。北京师范大学教育学院副教授钱志亮说:“这一时期,我们没办法做到像朋友那般理解孩子、尊重孩子的选择。相反,我们还需要跟孩子亮出底线,原则性问题没有商量的余地。家长对孩子的限制是一种保护,这种限制能让孩子学会克制自己的欲望,更加自律,更好地与世界相处。孩子敬畏并遵守规则,才能守住行为的边界。”从这个意义上讲,立规矩是必须的。

  钱志亮表示,家长应在孩子三观尚未确立之前设定一些规矩,对其不良行为坚定说“不”,监督孩子养成好习惯。中国人民公安大学教授李玫瑾也强调要尽早为孩子立规矩,她认为,6岁前是孩子形成秩序观念的黄金时期,这时父母说的话都是“金句”。从人的生理和心理发育规律来看,幼儿期是自我意识的萌芽期,也是性格塑造的关键期。父母应该从幼儿期开始,为孩子划定行为标准,树立规则意识,并在日常生活中加以巩固。

  为孩子立规矩,家长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有礼貌,尊老爱幼,懂得感恩;不随便动他人的东西,不随意打断别人说话。二是学习餐桌礼仪,一个人的教养可以从餐桌上体现出来,告诉孩子,等家人都入座后才能动筷子;不要独占自己喜欢的食物或随意翻搅菜肴。三是生活要规律,早睡早起,形成良好的作息习惯。四是知错能改,孩子犯了错误,该惩罚就要惩罚,要让孩子学会承担责任。五是学会等待,家长可利用延迟满足孩子愿望的方法,训练孩子的忍耐力和情绪管理能力。六是坚持运动,父母可以定期带孩子参加各类体育活动,并督促孩子坚持下去。家长给孩子立规矩时,要充分考虑其年龄和能力范围,自己也要以身作则。

  等孩子大一些,父母就可以考虑和孩子做朋友了。做朋友的基础是相互尊重,特别是面对青春期的孩子。李玫瑾认为,这一时期要尊重孩子的个性和实际需求,注重培养他们的独立性、自主性以及社会适应能力。父母要给孩子一定的自主权,让他们从独立决策中学会如何思考和解决问题。父母还要培养孩子直面困难的勇气,教给孩子一些应对困难和挫折的具体方法。钱志亮表示,家长要帮助孩子成人,孩子只有心智成熟,才能实现真正的独立自主。同时,家长要通过自我成长,给予孩子积极正向的示范,用一言一行赢得孩子的爱、信任和钦佩。如此,亲子之间才能实现真正的互相尊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