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深入了解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需求现状,推进普惠性托育服务体系建设,提高托育服务质量,切实降低生育、养育、教育的成本,促进婴幼儿健康成长,特于2023年10月24日至2023年11月24日开展此次调查,现将调查结果反馈如下:

  7、您觉得对于在婴幼儿照护服务(托育服务)中,政府应该在哪方面加大力度? 多选题

  8、您觉得婴幼儿照护服务(托育服务)能在下列哪些方面对您的家庭起到积极作用? 多选题

  11、您在选择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时,价格收费大概能接受的水平(不含餐费)? 单选题

  在了解婴幼儿照护服务方面,很了解的人员占8.33%,略知一二的点的占58.33%,听说过,但具体不了解的占29%,完全不了解的占33.33%;在了解渠道方面,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社交平台占83.33%,同事、朋友之间的交流占12.5%,社区、公园等场所的公益宣传占4.17%。

  在选择因素方面,主要有收费价格、照护人员水平、服务机构所在位置、服务机构资质、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内容,这些因素中收费价格占91.67%,照护人员水平占91.67%,服务机构所在位置占95.83%,服务机构资质占91.67%,服务机构提供的服务内容占75%。

  在托育机构收费方面,70.83%的答卷者能接受价格范围在1500元以下,还有少数人能接受价格在1500元以上的托育机构;在托育机构性质选择方面,有58.33%的人选择幼儿园开设的托班,有20.83%的人选择单位福利性质的托育服务,选择国企开办的机构占12.5%,选择社区公共资源设立的托育服务占8.33%;在托育机构的班级人数方面,75%的人认为20人以下比较理想,12.5%人的选择40-60人,8.33%人的选择20-40人;在0-3岁婴幼儿应该在托育机构接受哪些服务方面,保证婴幼儿的身心健康占100%,日常行为规范的培训养成占95.83%,学习认知能力的提前培育占79.17%,综合素质(艺术)的启蒙占62.5%。

  另外,在促进家庭婴幼儿照护服务方面,参与调查的人员认为政府应该在加大监督监管力度、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加大诚信评价力度、加大安全责任落实等方面下功夫;参与调查人员普遍认为婴幼儿照护服务能起到以下积极作用:提升婴幼儿独立自主能力、缓解家庭照护压力、加强婴幼儿健康管理等。

  要进一步坚持问题导向,加强监管和指导,规范托育机构服务措施,满足广大家庭对婴幼儿托育服务需求。一是加大工作宣传,多渠道开展婴幼儿照护工作的普及介绍,利用社区、单位推广实现精准有效的宣传效果。二是挖掘现有资源,拓展托育开办渠道,增加托育服务市场供给。三是构建规范托育行业体系,明确幼托教育准入门槛,消除监管盲点,加强对托育人才的教育培训,进一步做好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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