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儿童权利公约》指出:缔约国承担保护儿童免遭一切形式的剥削和性侵犯之害,为此目的,缔约国尤应采取一切适当的国家、双边和多边措施,以防止:

  2021年6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生效,第十一条规定: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发现不利于未成年人身心健康或者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情形,都有权劝阻、制止或者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提出检举、控告。

  国家机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受到侵害、疑似受到侵害或者面临其他危险情形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民政、教育等有关部门报告。

  有关部门接到涉及未成年人的检举、控告或者报告,应当依法及时受理、处置,并以适当方式将处理结果告知相关单位和人员。

  如果孩子被性侵了,家长首先要报警,向警察寻求帮助。有些家长为了面子或顾虑小孩以后的生活,而采取忍气吞声私了解决,这样可能会使孩子遭遇再度伤害。也会放纵坏人继续侵害孩子,或使其他孩子受到伤害。

  孩子在受到性侵之后,家长不要立刻帮孩子洗澡或是清洗衣服。家长要带着孩子去医院接受检查(如在警察的陪同下更好)。在收集坏人犯罪的证据之后, 需及时进行治疗。

  孩子被性侵后,心理会发生较大变化。有可能会产生严重的心理阴影及精神障碍。家长需时刻观察孩子的心理状态,进行心理安慰及辅导。有必要时向心理专家、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士求助。

  如果家长发现依靠一己之力已无法帮助孩子时,在尽力保护孩子隐私的前提下,可联系学校、司法、传媒等机构,寻求校方支持、法律援助、医疗援助、经费资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