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福州市探索多元办托模式,着力扩大普惠托育服务供给,已建成50多家普惠婴幼儿照护服务机构,建设约4000个普惠托位,实现县(市)区全覆盖,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消除父母们的后顾之忧。但托育机构多分布于主城区和商业区,居民社区机构数量较少,供需矛盾较突出。发展社区托育服务能较好满足婴幼儿家庭对托育机构离家近、安全、可靠、方便等需求,对增加托育服务有效供给、解决群众急难愁盼民生问题具有现实意义,亟待研究探索。
社区托育服务以0岁~3岁婴幼儿为服务对象,以社区共同体为依托,向有照护困难的家庭提供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托育服务,以满足不同家庭的托育需求。国家历来重视婴幼儿照护服务工作,近年来尤其强调社区托育服务的发展。2021年12月,国办印发的《“十四五”城乡社区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提出,优先发展社区就业、养老、托育服务;引导市场、社会力量发展社区托育、养老等服务业态。社区作为提供社会服务和社会支持的重要载体,在统筹配置社会资源、化解托育领域堵点和难点、促进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进程中,承担着愈发重要的责任与使命。
调研发现,全市托育服务供给形式多元,包括早教指导中心、公办幼儿园延伸托班、市场化托育机构、居住区内托儿所及家庭式机构等。但资源少、收费高、离家远等,仍是当前福州市居民择托面临的难题。
社区作为广大家庭的聚集场所,提供托育服务可以让家长不出小区就能解决入托问题,具有就近、接送方便的地理优势。此外,由于“邻里效应”,家庭与家庭之间、家庭与社区之间也更容易在托育互动中,建立一种互惠、信任的邻里关系,进而在社区中形成共建共享的婴幼儿照护服务生态圈。可见,推动社区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势在必行。
统筹考虑区域人口变化形势和托育服务供需特点,做好社区托育服务机构/点的选址评估。在开展公共空间和设施资源转化试点前,应综合考虑区域人口规模结构、托育服务供需和环境区位条件等情况,重点在现有公办、民办托育机构缺乏的地区(如晋安、仓山等外来人口较多的地区)优先开展试点工作,既要与区域婴幼儿照护需求相适配,也要兼顾家长接送的便利性。
从试点开始即做好效果追踪,可从托育机构、家长反馈、儿童早期发展等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对托育机构可着重关注运营成本、功能分区落实、安全消防设施配备等方面;对家长主要做好托育费用、接送距离、托育环境满意度等方面的调查;对在托婴幼儿的生长发育状况开展定期检查、监测和评估。此外,对托育场所开展环境评价和定期监测,及时评估公共空间和设施资源转化提供托育服务的硬件环境影响。
鼓励盘活利用存量闲置资源发展托育服务。借鉴苏州等地做法,新建居住小区按照每千人口不少于10个托位的标准规划建设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及配套安全设施;对已建成无社区托育服务配套设施的居住区,可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按每千人口不少于8个托位的配套标准予以补充完善。对规划建设100个以上托位的托育项目实行整体规划,预留建设用地范围。卫生健康部门纳入本级规划委员会,参与托育服务设施的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为“幼有所托”划出刚性规定,提供制度保障。
支持合理的成本分担。做好场地资源协调,为街道、社区、国有企业以及市政、园林绿化等公共管理部门将闲置场地转化为托育服务场所提供经费支持。加快落实社区托育机构用水、用电、用气执行居民价格,降低运营成本;落实社区托育服务发展税费优惠政策,在计算应纳所得税时将托育机构为社区提供托育服务所取得收入进行一定程度扣减,对普惠托育机构免征增值税并予以一定的返补优惠。
推动稳定的持续投入。将社区普惠托育服务作为重大的基础性民生工程纳入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建立支持其发展的常态化经费投入机制,在参照当前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的基础上,确定社区普惠托育服务价格,在每个托位一次性国家建设补助的基础上给予适当的运营补助和示范性奖励。
建设社区嵌入式托育点。利用社区自有资源,兴建托育点或托育机构,为社区及周边居民提供托育服务。选址上突出就近、便捷、嵌入等特点,可设置在为老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市民驿站、居委会、社区文化中心等区域,在现有服务设施基础上新增托育服务功能,主要利用社区内部的人力、物力、财力。可借鉴上海经验,在有条件的企业园区、大型社区建设嵌入式、标准化的婴幼儿托育服务设施,为1岁~3岁的幼儿家庭提供便捷的临时托、计时托等普惠托育服务,每年为每位孩子提供一定次数、一定时长的免费服务,超出后可按公益价格继续享受服务。
发展社区托育“1+N”模式。可借鉴江苏南通的做法,以质量有保障、价格可承受、方便可及为基本要求,依托一个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带动N家小型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社区托育服务设施共同发展。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作为母园设置一定规模普惠性托位,并提供托育从业人员培训、托育机构管理咨询、家庭养育指导和社区亲子服务等;连锁社区园接受示范园指导和统一管理,实现各连锁社区园服务标准和设施配置一致、收费价格一致。
引进商业托育服务。依托社区整合、调配社会资源,如社区先收集居民的托育需求类型,再引入托育机构、志愿者服务团队等社会资源与之匹配,或者将需求信息提供给托育机构,社区以“中间人”的身份存在。有条件的社区根据居民需求直接购买较成熟的托育服务,社区有偿提供场地,居民承担托育费用;或者社区与托育机构建立合作关系,引入托育机构,免费或以一定折扣将闲置空间租给托育机构,实行普惠性托育。成都的“蓉易托”社区智慧托育模式值得借鉴,一方面,建立托育服务政策支持体系,如对示范性托育机构一次性奖补20万元,普惠托育机构每个托位每年补贴3600元,民办托育机构通过“公建民营、购买服务”的方式参与“蓉易托”的运营;另一方面,在托育与社区联动方面探索机制创新,成立社区发展治理委员会,为托育机构与社区的联动打开窗口。
规范托育从业人员准入。加快研究制定体现托育服务特点的人才专业标准体系,推动建立符合托育服务不同岗位要求的人才职业标准规范和相应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依据准入标准要求,确定资格考试内容及考核形式,立足托育服务人才专业可持续发展,注重考查托育服务人才的道德修养、理论素养和实践应用能力。
加快托育服务人才培养。将托育服务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培养目录,支持高职、专科、本科院校自主设置“托育服务”相关专业,鼓励学前教育、护理等专业开设婴幼儿照护服务培养方向,研究出台课程标准及教学质量标准,突出婴幼儿喂养与营养、婴幼儿保健与护理、婴幼儿教育活动设计与指导、婴幼儿亲子活动指导等实践类课程。加强托育服务学科建设,并确立不同专业之间的培养侧重点和不同学历之间的衔接连贯性。指导院校贯彻落实国家教学标准,按照有关要求科学制订和实施人才培养方案,建设“双师型”教师队伍,完善产教融合育人机制。统筹安排学生校内与校外的教育实习、见习工作,提供社会实习基地,加强学生的岗位技能职前培训。
强化托育服务人才培训。将托育机构负责人和保育人员作为急需紧缺人员纳入培训规划,尽快制定托育服务领域急需紧缺人才培养培训项目和实施计划,逐步实现全市婴幼儿照护人员全员轮训。支持相关院校、示范性托育机构等与妇幼保健机构共建婴幼儿照护服务实训基地。鼓励职业院校联合行业企业开展职业道德和安全教育、职业技能等培训,提高托育服务人才专业化能力和水平。加快研究制定托育服务培训机构的资质要求与评估标准,明确培训机构评估主体,建立健全动态评估监管机制,对培训工作进行评估和督导,落实评估限期整改、奖惩等制度,确保托育服务人才培训质量。
鼓励居民参与社区托育服务。鼓励和引导有经验、有意愿的专业人员依托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社区托育点等开展科学育儿课堂、父母课堂、亲子体验课等志愿服务活动,为社区居民提供公益性的科学育儿指导。社区还可引导婴幼儿家庭依托社区托育点建立社区互助托育服务组织,平时相互交流育儿经验、分享育儿心得,邻里有需要时“伸一把手”提供临时照料。外来人口较多的社区可借鉴广东做法,支持“流动妈妈”到社区托育点工作,一方面解决社区托育人才不足的问题,同时推动“流动妈妈”再就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