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4年赤坎区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入学工作,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电脑随机派位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的通知》《广东省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湛江市教育局推进义务教育阳光招生专项行动(2024)实施方案》《湛江市教育局湛江市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4年民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2024 年,我区民办学校(含市直)有10所,其中在我区(以下简称“本区”)招生的民办学校有10所,跨县(市、区)(以下简称“跨区”)招生的民办学校有2所,具体名单如下:

  招生对象:在赤坎区常住的且在全国中小学学籍信息管理系统未有学籍信息的适龄儿童。适龄儿童是指2018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的儿童。

  (一)小学一年级:1.法定监护人或本人具有本区户籍;2. 法定监护人在本区有合法的房产;3.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区营业执照;4.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区社保;5.在本区常住的随迁子女。

  (二)初中一年级:1.本区小学应届毕业生;2.法定监护人或本人具有本区户籍;3.法定监护人在本区有合法的房产;4.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区营业执照;5.法定监护人具有本区社保;6.在本区常住的随迁子女。

  民办学校的招生计划,分为对口直升计划、教育优待计划、统筹安排计划和电脑派位计划。其中:对口直升计划,原则上是指九年一贯制学校和十二年一贯制学校的“人籍一致”的小学毕业生直升本校初一年级的计划;教育优待计划,是指符合各项教育优待政策条件及招生学校教职工子女(含学校举办者子女)的计划;统筹安排计划,是指学校为小区配建需优先满足业主需求、政府或学校用地需安排拆迁户子女入学等原因,由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的计划。

  区属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由区教育局根据我区公办民办义务教育结构调整的目标任务制订,经区政府审核同意后报市教育局备案。区属民办学校须于7月5日前将《赤坎区属民办学校小升初对口直升和教职工子女优待对象名单上报表》(附件 1)盖章扫描件和电子版报送区教育局,同时提供教育优待的佐证材料(教职工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户口簿和子女医学出生证明等)。

  市直属民办学校招生计划,由市教育局根据学校所在区公办民办义务教育结构调整的目标任务制订,报市政府审批。市直属民办学校须于7月5日前将《市直属民办学校对口直升和教职工子女优待对象名单上报表》电子版和盖章扫描件报送市教育局,同时提供入学优待的佐证材料(教职工劳动合同、社保证明和子女医学出生证明等)。

  民办学校招生分两个批次进行,第一批招生对象为小升初对口直升、教育优待、统筹安排的学生或适龄儿童,第二批招生对象为电脑摇号录取的学生或适龄儿童。

  第一批录取优先满足“直升”入学需求,直升人数少于学校招生计划数的,全部予以录取;直升人数多于招生计划数的,将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确定直升录取名单。

  7月3日-7月4日(具体时间为: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由有入学需求的业主带相关佐证材料到相应的小区配建学校设点处进行登记预报名(设点学校分别是湛江市赤坎区金沙湾学校,湛江市赤坎区君临小学,湛江市赤坎区鼎能东盟城学校)。逾期未登记的,视为放弃统筹学位。7月4日-7月5日,小区配建学校(湛江市赤坎区金沙湾学校,湛江市赤坎区君临小学,湛江市赤坎区鼎能东盟城学校)对预报名佐证材料进行初审后(预报名佐证材料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学校公章),于7月5日将报名佐证材料和报名汇总表加盖学校公章上报区教育局复核确定。

  2.公布名单。7月8日前,根据相关政策、文件确定教育优待和统筹安排的录取名单,其中区属民办学校由赤坎区教育局审核确定,市直属民办学校教育优待和统筹安排的录取名单由湛江市教育局审核确定。确定录取的名单统一由区教育局通过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区属民办学校小升初对口直升录取名单经赤坎区教育局审批同意后由学校公布,湛江市寸金培才学校对口直升名单经湛江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由学校公布。

  3.注册缴费。7月13-15日,各民办学校向第一批招生的学生发放录取通知并安排注册缴费,不得提前要求学生注册缴费,不得拒绝接收被录取且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缴费的学生。逾期未注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第一批已录取注册的学生或适龄儿童不再参加电脑派位。各民办学校应在 7 月16日前向区教育局报送第一批录取注册学生名单(附件 2)。由区教育局在电脑派位开始前3天内将第一批录取注册学生名单导入民办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

  第一批录取后,有剩余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采用电脑派位录取。民办义务教育招生报名平台(以下简称“招生报名平台”)由市教育局统一建设,招生的程序为网上报名、材料审核、电脑派位、注册缴费和补录。

  招生报名时间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招生工作日程安排和报名网址另行通知。学生最多可填报2个志愿,志愿分先后顺序。网上报名期间内,填写的信息可修改;报名时间结束后,招生报名平台关闭,不再接受网上报名。

  (1)小学:需拍照上传适龄儿童的户口本(首页和儿童页)、医学出生证明和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居住的佐证材料,其中在我区居住的佐证材料为居住证房产证、网签购房合同(含购房发票)、房屋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等其中之一材料。

  (2)初中:①具有赤坎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需拍照上传学生的户口本(首页和学生页);②非本区小学毕业的随迁子女需拍照上传学生的户口本(首页和学生页)、医学出生证明和法定监护人在我区居住的佐证材料,其中在我区居住的佐证材料为居住证、房产证、网签购房合同(含购房发票)、房屋租赁合同、营业执照、社会保险等其中之一材料。③本区小学应届毕业生不需拍照上传材料,但需如实填写个人信息、小学毕业学校全称、学籍号等相关信息,因个人填写信息错误造成审核不通过、不能正常录取等后果由家长负责。

  区教育局对本区学生或适龄儿童填报的信息、志愿和上传的材料进行审核。初审不通过的申请人可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招生报名平台进行修改信息或补充材料。此期间平台不再接受新报名。

  电脑派位时间由市教育局统一安排,具体时间另行通知。由区教育局组织实施,报名人数少于或等于电脑派位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全部录取;报名人数超过电脑派位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派位录取。电脑摇号按照志愿顺序进行摇号,直至摇中或全部志愿摇完为止。已被公办学校录取并确认学位的学生,不再参加民办学校电脑摇号。电脑摇号全程录像,并邀请公证机构人员、纪检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确保电脑派位工作公开透明、公正公平。

  注册缴费时间原则上为电脑派位后的第1-3天。各民办学校根据全市规定的注册时间段确定学校的注册缴费时间,不得提前要求学生注册缴费,不得拒绝接收被录取且在规定时间内注册缴费的学生。学生家长根据录取学校规定的注册时间和要求到学校进行注册缴费,逾期未注册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各民办学校应在注册缴费后三天内向区教育局报送电脑派位录取注册学生名单(附件 3)。

  区属民办学校:第一轮电脑派位结束后,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或因部分学生放弃录取结果而空出学位的民办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补录方案上报区教育局,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再按要求统一实施补录。

  进一步完善本年度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方案,明确招生对象、报名条件、报名方式、报名流程、学位安排和录取方式、招生咨询电话等,对志愿人数超过电脑派位计划数的民办学校进行电脑随机派位,电脑派位全程录像,邀请公证人员、新闻媒体和各方代表全程监督,确保电脑派位工作公开透明、公正公平。规范报名信息采集,按照材料非必要不提供、信息非必要不采集原则,合理收集报名信息和材料。制定电脑派位应急处置方案,完善电脑随机派位细则和突发事件处置流程,确保电脑派位工作平稳有序、顺利实施。

  加强对民办学校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备案管理,进一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招生行为。严禁提前招生、“掐尖”招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严禁通过举办相关培训班或与社会机构合作提前选拔或特殊培养学生;严禁以各类考试、竞赛、夏(冬)令营、研学活动、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考试,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严禁以高额物质奖励、虚假宣传等不正当手段招揽生源;严禁提前收取学费或预收学位费。对民办学校未经批准自行招收的学生不予办理学籍,招收的学生招生学校要负责清退,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违规学校和学生家长承担。各校要严格落实“人籍一致”学籍管理制度,及时审核更新学生信息,杜绝出现“空挂学籍”“重复学籍”和异常状态学籍。

  按照教育部《义务教育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的要求,落实信息公开制度,通过简章、网站、微信公众号等途径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布招生政策、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招生结果、咨询方式等信息。在招生入学关键环节和关键时间,及时、准确做好民办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政策的宣传释疑工作,加强舆论引导,回应群众关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