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在十九大报告中指出:“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在幼有所育、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上不断取得新进展。”作为排在七项民生要求首位的“幼有所育”迅速成为热词,尤其在学前教育人的朋友圈不断被刷屏热议。“幼有所育”是指对0—6岁儿童的教养抚育,精准解读了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要,让每个家庭能担负起养育孩子的责任,让每个幼儿园成为幸福的摇篮,让每个幼儿拥有美好的家庭生活和幼儿园生活,这是一份温暖情怀,是一项责任承诺,是一个冲锋号角,是一种文明进步。

  孩子一出生就意味着抚养和教育的开始,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幼年期的经验将成为每个人的生命底色。幼有所育,“小家事”成为“大国事”,育什么、由谁育、怎样育、如何保障、如何提高等问题落地解决,能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对教育的需求,为提高国民素质奠基,为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作出积极贡献。

  家庭是人接受抚育、教育的第一个场所,是人生的第一个课堂。父母本是孩子的第一任教师,由于工作原因,大部分的幼儿被“全托”在祖辈家,家庭教育中父母缺位较普遍。祖辈也往往因不理解年轻父母的教育观念和方式,或出于对孩子的疼爱瓦解着孩子父母的教育成果,两代人由于教育分歧引发家庭矛盾重重。家长对孩子过度疼爱,缺乏早期教育知识能力,易导致家庭教育“重养轻教”或“教而不当”,错失蒙以养正的育人时机。幼有所育,应强化家庭抚养、教育孩子的责任和义务,着眼于家庭养育孩子的现实需要,一方面给予父母参与幼儿早期养育更充分的时间机会,减少孩子早期的母子分离就是减少孩子出现成长危机的风险,如:探索适当延长哺乳假、0-3婴幼儿母亲育儿假等;另一方面,积极依托社区、幼儿园、社会的各种资源,多元开展各级各类育儿知识培训和指导,为家庭教育提供优质、专业的支持与帮助,让“推动摇篮的手”更加温暖和有力。

  幼儿园是孩子进入社会集体的开端,是承担3—6岁儿童保育和教育的重要机构。2010年以来,随着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的实施,各级政府财政投入不断增加,资源迅速扩大,加大了对西部、老少边穷地区和困难家庭儿童的扶持力度,努力使不同地区、不同民族、不同经济水平家庭的孩子都获得受教育的机会。幼儿园本应该是幸福童年的诗意栖息地,但由于我国学前教育底子薄、欠账多,学前教育仍是教育体系中的薄弱环节:普惠性资源依然短缺,大班额或超大班额问题,幼儿园教育“小学化”“成人化”现象,家园共育信任危机,师资力量薄弱,民族地区双语幼儿园建设滞后等等。幼有所育,就是努力让每个孩子都能享有公平而有质量的教育,需要全社会贡献智慧和力量。如:需要积极推进学前教育立法,为学前教育的健康发展提供法治保障;需要通过财政持续、倾斜地投入,扩大普惠性教育资源,解决入园难、入园贵问题,真正满足广大人民群众的入园现实需求;需要提高幼师待遇吸引更多社会优秀人才进入学前教育领域,不断优化教师教养行为,提升学前教育的专业性;需要根据不同地域、不同民族的教育需要特点,遵循幼儿身心发展规律,因地制宜,为幼儿提供生活、游戏和学习的适宜课程;需要倡导营造良好的家园,共育信任、协作的教育生态环境等等。

  幼有所育关系着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要实现幼有所育,既要解决机会问题,又要解决质量问题,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对学前教育的满意度。幼有所育是一项伟大的民生工程,是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教育实践中的具体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