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鄞州区、海曙区都发布了2022年幼儿园招生工作的通知,两区今年幼儿园新生报名工作将于下个月启动。

  此前,江北区已经率先启动幼儿园报名工作(详见 69所幼儿园可以招生,4月15日起报名!江北区今年幼儿园就要开始招生了... ),明天(4月21日)即将截止报名,不过对未能在规定在线到配套幼儿园或就近幼儿园进行现场补报并完成验证和报名确认工作。

  今年各区的报名平台都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注册登录后搜索“宁波市入园入学”,选择各自所在区报名通道即可。

  2022年海曙区具有招生资质幼儿园名单于4月20日在“海曙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公布。各幼儿园于4月25日前对外发布招生公告。

  今年小班新生统一实行在线报名。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网址:,选择特色服务,宁波市入园入学专区,进行入园报名。

  监护人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完成适龄幼儿基本信息填写。5月7日9:00起选择海曙区进行报名,并按照身份类别登记信息,选择填报幼儿园志愿。报名流程时间安排和注意事项如下:

  (1)5月7日9:00—5月11日17:00为在线登记时段。每位适龄幼儿的监护人可选择1-3所幼儿园报名。其中适龄幼儿家庭户房所在小区有配套幼儿园的,首选小区配套幼儿园;无配套幼儿园住宅小区的可选报相对就近幼儿园。网上报名前,监护人需根据区教育局招生原则,仔细阅读有意向报名幼儿园的招生公告,谨慎选择符合报名条件的幼儿园,完成网上报名后进行评价。所有注册登记信息需如实填写,如有虚假,取消录取资格。

  (2)5月16日—5月20日各幼儿园完成现场验证和线上报名评价工作。各幼儿园根据监护人填报的志愿顺序进行审核后,以手机短信等方式通知符合录取条件的监护人参加现场验证。海曙户籍适龄幼儿监护人须随带户口簿、房产证、出生证、宁波市幼儿/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需打印)等证件,非海曙户籍适龄幼儿监护人须随带出生证、父(母)的相关社保证明、房产证(或父母双方的居住证)、宁波市幼儿/儿童预防接种证查验证明(需打印)等证件。届时各幼儿园需督促尚未完成网上报名评价的监护人完成评价。(如疫情影响,现场验证将另行通知。)

  (4)5月30日-5月31日公布空余学位。未收到手机短信通知的监护人,可通过“海曙教育发布”微信公众号,或各镇(乡)、街道中心幼儿园网站查看区域内空余学额分布,根据实际情况,在线下补报幼儿园。

  户籍、家庭住宅房在鄞州区的适龄儿童或实际居住在鄞州区的符合条件流动人口适龄子女。

  完善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流动人口子女入园政策。2022年秋季,流动人口子女需要在鄞州区报名入园,除符合上述年龄范围外,原则上其父母还需具备以下两项条件:

  1.父母双方在我区有相对固定的住所,截至2022年4月30日,已连续在我区居住一年及以上,无中断,且持有效《浙江省居住证》,查验日《浙江省居住证》仍在有效期限内。

  2.父或母一方在我区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截至2022年4月30日,已按月连续参保一年及以上,无中断,查验日仍然在参保,补缴无效。

  各幼儿园公告招生信息。公告信息包括:幼儿园性质、等级星级、招生年段和班级数、报名办法、录取程序、收费项目及标准、验证所需材料等。

  (二)5月7日9:00至5月11日17:00报名信息登记。小班适龄儿童网上报名,中、大班适龄儿童报名办法由教辅室(中心)另行制定。

  (四)5月25日至27日预录取,各幼儿园在完成预录取后适时发放预录取通知。

  (五)全区幼儿园招生工作完成后,在确保办园规模和班额均符合相关要求的前提下,有条件的幼儿园可按照《鄞州区幼儿园举办托班的申报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提出开设托班的申请,经批准后招收年满2周岁(2019年9月1日至2020年8月31日出生)的适龄儿童。

  所有申请在我区就读幼儿园小班的适龄儿童,均须进行网上报名信息登记。流程安排和注意事项如下:

  (一)信息登记。符合鄞州区入园条件的小班适龄儿童,由其父母或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宁波市幼儿园入园、义务教育入学报名招生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网址:)进行登记操作。监护人在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后,通过授权登录招生管理系统,完成适龄儿童基本信息填写,对照报名条件进行行政区县的选择(“鄞州区”),进入相应报名通道,并按照身份类别,登记信息,选报幼儿园(建议使用电脑进行操作,操作方法见招生管理系统上的《幼儿园报名操作指南》)。

  登记信息时,拥有多套房产的家庭,只能选择填写一处房产信息并以此作为报名的依据之一。监护人须真实填写所有注册登记信息,如有虚假,取消录取资格。

  监护人可为适龄儿童选择1~3所幼儿园报名(“配套幼儿园”或“就近幼儿园”),具体由各教辅室(中心)设置。网上报名顺序与录取无必然联系,建议监护人尽量错峰登录招生管理系统,根据幼儿园公告的招生信息理性选择。

  (二)信息验证。各教辅室(中心)制定网上报名信息的验证与确认工作总体方案,指导幼儿园公告验证方式、时间安排等具体工作,注意防疫要求。监护人务必关注教辅室(中心)和所报幼儿园的公告或通知,积极配合验证工作。

  (三)录取建档。预录取的适龄儿童须按照卫健部门制定的卫生保健制度进行体格检查,合格者方可录取;幼儿园在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录入幼儿信息。

  坚持学前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坚持改革创新,强化规范管理,深化内涵建设,强化服务意识,充分发挥政府统筹与协调的职能,确保我区幼儿园招生工作规范、有序、阳光透明。

  统筹资源,坚持优先满足学前三年入园需求,坚持“就近入园”、“户房一致”优先原则。

  (一)申报:各幼儿园要提前向区教育文体局申报秋季招生计划。各园报招生计划时,要求统一填报《宁波国家高新区幼儿园招生计划申报表》,并将此表加盖单位印章后报区教育文体局审核。

  (二)公告:各幼儿园要制定本园招生公告,通过幼儿园微信公众号、宣传窗张贴等多种形式向社会公示招生信息。公告内容包括:幼儿园简介(幼儿园性质和等级)、招生计划、报名方法、录取方式、收费项目及标准、所需携带材料等。各园于4月15日前将招生公告报区教育文体局备案,并在招生报名前提前两周向社会公告招生信息。

  (三)招生:小班新生实行无纸化报名,父母或其法定监护人(以下简称“监护人”)在5月7日至5月13日9:00——17:00进入系统报名登记:电脑端可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注册账号,搜索“宁波市入园入学”,选择高新区报名通道,完成适龄儿童基本信息填写;手机端可下载“浙里办APP”并注册登录,搜索“宁波入园入学”,点击“幼儿园儿童入园一件事联办”在线办理,选择宁波高新区,即可进入“宁波市幼儿园入园报名”页面,完成适龄儿童基本信息填写。监护人须如实填写所有注册登记信息,如有虚假,取消录取资格。

  (四)录取:各幼儿园要严格按照事业计划和招生政策有序录取,额满为止。各幼儿园招生坚持优先满足本区户房一致适龄幼儿入园需求;住宅小区配套幼儿园应优先满足本小区户房一致适龄幼儿;在满足配套小区户房一致适龄幼儿的基础上,再根据学额按户房一致适龄幼儿优先原则,招收区内适龄幼儿入园。

  充分考虑非户籍人员子女入园的需求。各幼儿园对烈士子女、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高新区高层次人才子女(甬高科〔2016〕89号)和其他符合条件的优待对象的子女入园按相关政策统筹安排。在满足户籍儿童入园需求的基础上,尽可能解决符合条件的外来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园问题,具体要求应同时具备以下三项条件:

  (1)父母双方在高新区有相对固定住所(截至2022年4月底已办理《居住证》或居住登记,网上连续居住记录已有一年以上,且至查验日仍按规定办理,无中断),持有居住地租房合同正式文本,地址相符;

  (2)父或母有一方在高新区有合法稳定职业(截至2022年4月底已与高新区用人单位签订正规劳动合同一年以上或取得高新区工商营业执照一年以上);

  (3)父或母有一方在高新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一年以上(截至2022年4月底,已连续按月缴纳一年及以上,且延续到查验日仍然在参保,无中断,补缴无效)。

  (一)规范各园招生工作行为。各幼儿园在招生过程中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格按区教育文体局核准的计划数招生,严格按规定年龄分班,严格按等级标准要求控制班额,不得擅自改招、扩招。严格执行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含寒暑期、节假日、托育服务等),不得擅自增加收费项目,在招生过程中不得对幼儿进行测试和变相测试,不得收取或变相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

  (二)建立招生学籍登记制度。幼儿园招生工作逐步实现网上报名、数据共享、后台审核、线上通知,分类分批完成网上录取工作,各幼儿园要及时公布招生结果并为新入园幼儿建立“一生一案”入园档案及学前教育电子学籍,及时准确录入,完善全国学前教育管理信息系统中的相关内容。

  (三)加强招生工作宣传力度。各幼儿园要积极宣传幼儿园办园特色、办园理念,向社会公布幼儿园招生办法,明确招生时间、招生对象和招生程序等,并做好招生咨询服务工作,引导家长理性入园。

  (四)深化招生工作指导监督。各幼儿园要自觉遵守相关规定,招生工作要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并主动公开招生咨询电话,接受社会的监督,幼儿园招生工作列入当年督查、考核内容。坚决抵制招生中不正之风和违纪行为,严肃招生纪律,确保廉洁招生。

  备注:高新区梅南幼儿园(雍景湾园区)预计10月份开班,具体时间以幼儿园通知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