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年轻男人来到照相馆取照片时,警方却立即将他逮捕。在香港这个民主法治地区,强调依法取证和程序,不能随意行事。因此,警方在这些解剖照片中特意混入了一些其他的照片。

  果然,这位男青年拿到照片后,很快将不属于他的照片挑了出来。可以确定,这个人就是照片的真正主人。在被捕后,男青年有些惊慌不安。他自称名叫林过云,确实是他送来冲洗的照片。然而,林过云一再声称自己只是一个跑腿的人,拍摄这些照片的是《东方日报》的记者“四眼佬”。警方并不轻易相信林过云的胡言乱语,也采取了行动来查实情况。

  事情的起因还要从几天前香港的一家照片冲洗公司说起。男人张某拿着一叠未冲洗的照片向旺角店的老板解释说:“我们公司的放大机出了故障,已经向厂家报修。但是现在还没有修好,我们老板让我请你们帮忙,将这些照片放大并冲印好。非常感谢!”由于同为同行业,旺角店的老板当场就答应了这个请求,毕竟互相帮忙在业界很常见。

  然而,与尖沙咀店不同,旺角照片冲洗公司的技术相对较为落后。尖沙咀店引进的机器是从英国购买的,实现了照片冲洗的完全自动化,不需要人工干预。而旺角公司的设备虽然也能够自动完成冲洗,但经常会出现故障,需要一名职员进行最后的品质把关。有趣的是,旺角公司为了维护面子,从未公开过这种情况。其他人包括尖沙咀店都认为,旺角店也是不需要人工干预的,也不会有人去查看照片。

  当天,由职员陈某负责一一校对洗好的照片。他看了几十张照片后,突然感到惊讶和恐惧。

  因为里面正是一张女性私密部位的放大照片。陈某非常警觉地将所有照片挑选出来,仔细观察后他被吓坏了。这些照片组合在一起分明就是肢解尸体的过程,照片虽血腥,但拍摄手法却非常高明。陈某吓呆了,立即拿着照片冲到老板的办公室。男人见状不禁吓出一身冷汗,因为就在前不久,尖沙咀发生了好几起少女失踪案,这些照片不会就是......

  连续发生的四起案件中,让警方相信这些案件与出租车司机有关,很可能是同一名司机所为,涉嫌多起命案。

  第一位失踪者名叫陈凤兰,芳年27,是尖沙咀一家夜总会的舞女。某天凌晨4点,陈凤兰在夜总会喝了很多酒后下班。由于醉酒和下雨,她决定打车回家,但从那时起便再也没有回来。第二天,陈的家人报案,警方展开了调查。调查结果显示,陈凤兰从18岁开始就从事舞女行业,社会关系复杂。警方怀疑她可能被黑社会组织以报复的方式贩卖到东南亚,或者因债务问题被高利贷绑架。

  然而,这个案件的真相却超乎想象。经过几天的暴雨,沙田城门河水暴涨。在清理杂物的工人工作中,突然发现了3个黑色塑料袋。清洁工打开袋子一看,发现里面竟然是被肢解的尸体。工人受到惊吓,当场休克。

  随后,法医对尸体进行了反复分析,确认这是失踪的陈凤兰,她已经被害身亡。随后,陈凤兰的其他碎尸部分也相继被发现,只是缺少臀部。警方推测,部分尸体可能被冲入海中。

  然而,案件中几乎没有线索可供追查。大雨摧毁了所有的证据,目击者也没有。警方唯一知道的是陈凤兰最后接触的人是一名出租车司机,但没有人知道车牌号码,也没有他的相貌信息。面对无奈的情况,警方悬赏2万5千元,希望有人能提供线索。在此期间,警方接到了几个骗子的电话,但没有一个能提供真正的线索。

  除了陈凤兰之外,另外三名失踪者很可能已经遇害,警方认为凶手手段残忍,毫无顾忌,并且作案频率极高。

  在杀害陈凤兰之后,凶手等待了三个月才再次作案,随后作案频率越来越高,每隔半个月就发生一起,显露出他的疯狂。如果不能迅速抓获凶手,他很可能会继续这样肆意杀戮下去。

  随后警方将解剖尸体的照片交给法医进行鉴定。经过法医的反复分析,得出结论:这很可能是一起凶杀案。根据照片判断,女尸的关节尚未僵硬,死亡时间不超过三个小时。如果是医学院的尸体解剖课程,尸体的死亡时间绝对不可能如此短。而根据服饰判断,女尸明显穿着香港女学生的服饰,不可能是大陆或其他地区的。此外,根据体态判断,死者非常年轻,不超过20岁,与最后失踪的女学生梁惠心相符。

  一时间,各大媒体充斥着频繁失踪的女性案件报道,给香港警方带来了巨大的压力。就在警方陷入苦恼之时,突然接到了旺角照相馆老板的报警。重要线索浮现,警方立即喜出望外。

  但高兴之余自然不敢大意,以免功亏一篑。他们暗中对照相馆进行布控,等待时机抓捕嫌疑人。经过几天的紧张蹲守,终于在8月18日,警方成功抓捕到了嫌疑人林过云。

  林过云自称自己只是在进行研究,认为一旦研究成功将对世界有利,并声称这是上天赋予他的使命,言语间充满了混乱和离奇的逻辑。与此同时,尽管在香港持刀胁迫是重罪,但林过云仅仅为了触摸少女几下似乎不太合乎常理。

  警方对林过云存在精神问题的怀疑,将他送交精神科进行鉴定。经过精神科医生的评估,确认林过云的确存在精神异常,认为他不应该被判刑,而是需要送到青山精神病院接受治疗。

  在重新回到社会后,林过云继续从事打工工作数年,但他觉得其他行业赚钱太少且缺乏自由。于是,在1978年,他考取了出租车牌照,并将自己的名字从林友强改为林过云,开始了出租车司机的职业生涯。从1980年开始,由于生意不景气,林过云决定专门开夜车。同时,他于1981年加入了香港摄影会,会拍摄,当过出租车司机,种种证据都在指向林过云就是那个凶手。

  而在对尖沙咀照相馆送照片的店员张某进行调查后,警方对林过云的作案嫌疑再次增大。

  张某承认认识林过云,他们都是摄影协会的成员,对摄影有着共同的兴趣。张某表示,林过云性格内向,平时不多言,但他拍摄的照片质量还不错。他们曾有过几次的交流,但并没有深交。

  林过云在六月份突然送来了一批照片,拍摄对象都是尸体和解剖过程。当我对他问道如何拍摄到这些照片时,他表示自己兼职在停尸房担任摄影师,为警方拍摄照片以赚取一些额外收入,并私自留了一份。由于林过云平时的木讷呆滞,这种工作看似符合他的性格,我便相信了他的解释。为了避免其他同事在冲洗照片时受到惊吓,我亲自帮他进行了冲洗。显然张某提供的证词与林过云的说法完全不符。

  为此警方找到林过云当面对质,并告诉他《东方日报》并没有所谓的“四眼佬”记者。警方表示,如果林过云需要,可以提供《东方日报》所有记者的照片,让他辨认出谁才是真正的“四眼佬”。面对这一切,林过云无法再进行辩解,开始选择保持沉默。警方随后展开对林过云背景的调查,并惊讶地发现他有着前科记录。

  他在香港出生,并在儿童时期曾随父亲前往文莱生活一段时间。回到香港后,林过云就读于深水埗利玛窦中学,并在初中时表现出色。然而,由于家庭发生剧变,林过云不得不放弃学业。高中毕业后,林过云先是在他父亲在观塘康宁道经营的摩托车店工作,后来又在亲戚的空调店从事安装空调的工作。

  早在1973年,当时年仅18岁的林过云就曾因侵犯女性被捕。一名少女报警称遭到侵犯。警方赶到位于红磡鹤园街附近的一个公厕外,将正在逃离现场的林过云抓获。少女描述称,她使用完公厕后,突然被林过云拦住。林过云持刀威胁她再次进入公厕,并用手反复触摸她的私处。少女感到震惊,以为林过云要对她实施侵犯。然而令人奇怪的是,林过云在触摸完少女后就逃离了现场。少女急忙报警。

  但林过云依旧嘴硬,声称自己什么都不知道,警方见这家伙不撞南墙不回头,就根据现有的线索,推测出了林过云的第一次杀人过程。

  案发当天凌晨4点左右,27岁的陈凤兰喝醉后准备搭乘出租车回家,林过云见状连忙将车开了过去,陈凤兰一上车困意浓浓,迷迷糊糊的跟司机说自己住在观塘。然而,当林过云将她送到观塘后,陈凤兰依然昏昏欲睡。林过云费了九牛二虎之力才将她弄醒,但陈凤兰却又改口说自己住在油麻地,并开始呕吐,将车后座弄得一片凌乱。面对这样的局面,林过云无奈之下,只得再次将她送回油麻地。然而,无论林过云如何推搡,陈凤兰就是不醒过来。

  通过她暴露的穿搭和浓妆艳抹的妆容,林过云意识到她是一名舞女,而且面容与他的后妈有些相似。林过云对这种的女人深恶痛绝,因为正是这种女人破坏了他的家庭,所以他对陈凤兰天生就有着强烈的厌恶感。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周折,林过云没有赚到一分钱,车上到处都是呕吐物,还有一个昏睡不醒的舞女。虽然林过云本可以将陈凤兰送到警察局或者将她丢在路边,但他却没有这么做。

  愤怒激发了林过云内心变态的心理,他决定杀掉这个垃圾般的女人。为了不在车上留下血迹,林过云选择了一条电线作为作案工具,勒死女人后就开始搬运尸体,过程中他看着裸露的陈凤兰,变态的心理再次被激发。他觉得,这将是一个绝佳的摄影模特。趁着天还未亮,林过云将车开回家,将尸体抬进房间,暂时藏在大沙发下。随后,父亲和弟妹相继起床,匆匆洗漱后外出上班和上学。

  等家人离开,林过云便将陈凤兰的尸体搬回自己的房间进行拍照。照片中几乎都是女性身体局部的照片,很少有全身或半身的照片。时间不知不觉已经到了下午,家人即将回家,林过云开始考虑如何处理尸体。晚上上班后,他利用夜色将尸体搬到出租车上,然后将其丢弃在火炭一处山坡的草丛中。第一次抛尸让林过云非常紧张,他只顾着离开了现场。

  当时正值大雨倾盆,没有人注意到他抛尸的行为。直到几天后,警方前来调查时才发现了尸体。

  事实正如警方所料,在完成了对陈凤兰的杀害和碎尸后,林过云陷入了长达三个月的恐惧之中,不敢再次犯案。然而,林过云回忆道:杀死陈凤兰给了我一种巨大的解脱感,仿佛释放了多年积存的变态情绪,就像吸毒一样。这使得他欲罢不能。不久之后,林过云开始变得焦躁不安,变态的情绪逐渐积聚。

  他决定再次猎杀,以此发泄自己的欲望。与上一次不同,这次林过云做好了充分的准备。他在车上藏起了尖刀,还准备了手铐、电线、绳索等工具,甚至特意购买了犯罪心理学的专业书籍进行研究。林过云后来解释道:购买解剖书是因为之前拍照时摆姿势不够理想。我想干脆解剖人体,割下组织,进行单独的拍照。

  1982年5月29日凌晨5时20分,正在大雨中的31岁女性陈云洁上了林过云的出租车。陈云洁是两个孩子的母亲,因家庭经济拮据而在油麻地金喜来康乐中心担任收银员。林过云误以为陈云洁也是舞女,对她的性感着装产生了误解,这引发了他的杀意。车辆行驶到漆咸道近海底隧道处,雨势愈发猛烈,附近的视线也变得模糊不清。

  林过云认为时机已到,于是将车停在一个僻静的地方,拿出一把尖刀,谎称要抢劫。陈云洁感到非常恐惧,她手无寸铁,周围也没有其他人。在无法抵抗的情况下,她不得不屈服。林过云要求陈云洁戴上手铐,而陈云洁只能无奈地遵从。接着,林过云假装要搜身陈云洁,突然从背后用电线勒住了她的脖子。

  陈云洁终于意识到林过云竟然是想要杀她,她拼命地进行抵抗。然而,由于体力悬殊且双手被手铐束缚,陈云洁在几分钟后不幸惨死。这是林过云的第二次杀人,但他毫不慌张。他如法炮制的像上次一样解剖,抛尸期间有位大楼管理员目睹他搬运麻袋,然而他并未意识到麻袋内装有尸体,误以为其中只是普通杂物,并没有引起他的注意。返回房间后,林过云嗅到了一股脓肿的血腥味,担心被弟弟察觉。为了消除味道,他从厨房取来清洗剂,仔细擦洗整个地板。

  陈凤兰失踪后,她的家人迅速报警。然而,警方仍然一无所获,案件迟迟未能破获。一个月后的6月17日凌晨4时,林过云以同样的手段杀害了29岁的梁秀云。梁秀云是某夜总会的清洁工,她在金汉酒楼门前的巴士站上了林过云的出租车。林过云看到她离开夜总会,错误地认为她也是舞女,于是决定对她下手。

  整个过程与之前没有太大区别,梁秀云也被带上手铐后被勒死。不同的是,这次林过云使用了摄影机的自拍功能,录下了整个解剖过程,成为他的主要罪证。杀害梁秀云后,林过云变得越来越上瘾,对此感到极度刺激,就如同沉迷于毒品一样。接下来的半个月里,为了避免引起更多关注,林过云暂时停止了作案,但他一直在寻找下一个目标。

  林过云从小的生活并不幸福。他的父母早已感情破裂,父亲是一个好色之徒,在外面找了两个女人同居,并生下了一堆弟弟妹妹。林过云的母亲对他并不喜欢,而父亲也对他态度恶劣。父亲经常对林过云大打出手,不论他表现得好还是不好,总是受到父亲的责骂和打击。在童年时期,林过云就像一个被人唾弃的过街老鼠一样,备受欺凌和羞辱。

  随着年龄的增长,父亲带着两个情妇回到香港居住。这使得家庭更加混乱不堪,几个同父异母的兄弟姐妹被挤在一起,而后母年纪比父亲小十多岁。林过云开始对后母怀有仇恨之情,他认为这两个女人勾引了父亲,导致了他童年时的不幸。尽管如此,林过云却没有勇气去报复后母,反而在她面前表现得非常顺从和老实。进入青春期后,林过云开始感觉自己与普通男孩有所不同。

  他具备一种变态的性心理,那就是对女性的隐私部位特别感兴趣。林过云的好色并不是普通男人的性欲,而是演变为一种变态的嗜好。与普通男人对女性的相貌、身材或裸体感兴趣不同,林过云对这些并没有太多的兴趣。案件揭示,他在拍摄照片和录像时经常遮盖女尸的脸部,甚少拍摄面部特写。虽然林过云在犯案时已经27岁,但他没有过女友,甚至没有过嫖妓的经历。

  当他劫持少女时,只是进行了一些摸索,并没有实施侵犯或猥亵行为。在后来的案件中,他完全有机会对受害女性进行性侵犯,但林过云并没有这么做。有其他出租车司机曾邀请他一起去泰国嫖妓,但林过云坚决拒绝了。

  听完林过云的供述后,在场的警员们一个个都惊掉了下巴,从业几十年,他们从未见过有哪个罪犯能在描述杀人过程时如此镇定自若。

  根据林过云提供的指引,警方陆续发现了多具尸体,从而确立了他的罪证。尽管林过云涉及的受害者只有四人,但这起案件被认为是香港历史上最恶劣的大案之一。林过云的言行异常怪异,主审法官曾怀疑他是否患有精神病。经过香港的五名精神病专家反复评估,其中三人认为林过云并未患有精神问题,而是表现出极其严重的变态心理。

  根据对林过云的录像带分析,可以明显看出他对解剖过程有着浓厚的兴趣。一位曾经观看过录像带的法医回忆道:我们作为法医在解剖时,刀法是有一定步骤的。然而观看录像带后,可以明显发现林过云的刀法完全不正确,对第一具尸体的解剖过程毫无概念。但他的学习能力异常强大,对于后续的解剖过程有了显著进步。显然,他研究过解剖技术。然而,他的解剖行为主要针对性器官,这显示了他的变态心理,与正常的法医完全不同。

  1983年3月3日,香港最高法院对此案进行了审理。有趣的是,为了避免女性陪审团成员的性别偏见,陪审团的7名成员全都是男性。经过审理,4月8日,陪审团一致裁定林过云犯有四项谋杀罪名,判处绞刑。然而,自20世纪60年代以来,香港已经没有执行过死刑。因此,最终林过云的判决在8月被改为终身监禁,终身监禁期间不得假释。

  目前,林过云已经在狱中度过了长达35年的刑期,表现良好,但仍然没有获得假释的机会。

  几年前,有传言称林过云已被假释,这引起了香港社会的恐慌。监狱方面认为,林过云对于自己的罪行并没有真正的悔意,如果他被释放回社会,很可能再次危害他人。

  由于林过云的所有谋杀案都发生在雨夜,他也因此得到了一个著名的外号——雨夜屠夫。林过云自述,一到雨夜,他就会被无法抑制的犯罪冲动所驱使。实际上,林过云的雨夜犯罪行为在香港引起了巨大的恐慌。多年过去,即使在林过云被捕后,许多香港女孩仍然不敢在雨夜乘坐出租车。

  地点位于贵州街安庆大厦2楼,该住处是一个三房两厅的房间,面积不大,主要供林过云与他的弟弟、妹妹和父亲等人居住。其中,林过云与他的大弟弟同住一间房。由于林过云是一名夜班出租车司机,他的工作时间通常是晚上七八点上班,第二天七八点回家。这样的作息时间与他的弟弟和父亲正好相反。因此,兄弟和父子之间平时接触并不多,有时甚至要隔上一两周才能见面一次。

  弟弟认为,林过云的性格非常古怪,平时故意避开家人。尽管由于工作原因很少见面,但林过云完全可以在家和家人共进一两顿饭。令人感到奇怪的是,林过云却选择每天在外面吃三餐。即便偶尔妹妹煮了饭,林过云也不会去动,只是偶尔会喝点汤。而即使是喝汤,林过云也会把汤端到自己的房间内,并且将房门关上甚至上锁。这种行为让警方感到非常疑惑和困惑,进一步加深了对林过云行为背后的奥秘的好奇心。

  根据弟弟的供述,警方撬开了林过云的箱子和柜子,这一发现令警察们吓得半死。在柜子中,他们惊恐地发现了三个大玻璃瓶,里面浸泡着数个女性的器官组织。这一幕让警察们彻底震惊,他们之前仅仅认为林过云是个侵犯杀人犯,却没想到他竟然还有如此变态的行为。

  香港一直以来治安良好,已经过去几十年没有发生过类似的案件。对于大部分香港警察来说,他们从未遭遇过如此恐怖的情景,其中几个人甚至因为惊恐而直接呕吐了起来。

  此外,他们还发现了超过40盒录像带,其中部分是录像带。弟弟供述说,平时林过云在家休息期间,要么看电视,要么看录像带,很少外出。警方对录像带进行检查后,发现其中有三盒引人注意。盒子上由林过云亲笔书写着严肃的秘密、雨夜行动和第四次行动等字样。这引起了警方的高度怀疑,他们立即查看了这些录像带的内容。

  然而,录像带的内容让所有观看的警察震惊不已。在放映期间,绝大部分警察无法忍受,紧急退场,只有几个法医坚持观看完整个录像。

  这些录像带内容展示了对四具女尸进行解剖的过程。期间,一些法医也差点崩溃,但罪证确凿,无法否认。林过云所谓的雨夜屠夫杀人食人事件震惊了整个香港社会。民众一致认为,林过云的罪行极其恶劣、令人发指!舆论哗然,人们纷纷要求重新启用死刑以终结这样的恶性犯罪,将林过云处以极刑。